中国网地产讯 为更进一步强化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萃取的管理运作,省寄居建厅近日印发《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萃取管理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办法中规定以下情况可以申请人萃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出售、修建、改建、大修;本人及未婚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出租住房的;偿还债务购房贷款本息的;副主任、卸任的,灵活性低收入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出境移居的;被划入当地城镇居民低于生活确保范围的;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的;参军、上学,并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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